据标准要求高温烘箱的工作室容积至少应是被测试产品外廓体积的3~5倍,其理由如下:
1、被测试产品置入箱体后挤占了流畅的通道,通道变窄将导致气流流速的增加,加速气流与被测试产品之间的热交换。这与环境条件的再现不符,因为在有关标准中对涉及温度环境试验都规定高低温试验箱内试验样件周围的空气流速不应超过1.7m/s,以防止试验样件和周围气氛产生不符合实际的热传导,在空载时试验箱内平均风速为0.6~0.8m/s,不超过1m/s,满足以上要求所规定的空间及面积比时,流场的风速可能增大(50~100)%,平均高风速为(1~1.7)m/s,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如果在试验中不加限制地加大被测试产品的体积或迎风断面积,则实际试验时气流风速将增大到超出试验标准所规定的高风速,其试验结果的有效性将受到怀疑。
2、工作室内环境参数的指标都是在空载状态下检测的结果,一旦置入被测试产品后,对高温烘箱工作室内环境参数的均匀性将产生影响,被测试产品占有的空间越大,这种影响也就越严重。实测试验数据表明,流场中迎风面与背风面的温差可达到3~8℃,严重时可大到10℃以上。因此,必须尽量满足标准中规定的要求,以保证被测试产品周围环境参数的均匀性。
3、根据热传导的原理,箱壁附近气流的温度通常与流场中心温度相差2~3℃,在高低温的上下,还可能达到5℃。箱壁的温度与箱壁附近流场的温度又相差2~3℃(视箱壁的结构和材料而定),试验温度与外界大气环境相差越大,上述温差也越大,因此,距箱壁(100~150mm)距离内的空间是不可利用空间。